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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鄉野傳奇。

我們後來發現粗劣的人們,往往有貌似忠良的人設。男人老實女人就是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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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鄉野傳奇。

我們後來發現粗劣的人們,往往有貌似忠良的人設。男人老實女人就是傻氣,讓伶俐的我們掉以輕心。

就不寫前男友了,寫他就會是令人髮指,不會是雅俗共賞。寫我在酒吧認識的一個工程師,我後來稱他為自call男,是call男不是柯南,我還call憐吶。

從加拿大回來在竹科工作,不到有趣又不會無聊。大概就是會穿Roots,週末回台北喝幾杯。彼時的我剛剛分手,年輕不就是、我不是分手了就是曖昧了?(毆)朋友興高采烈要他過來,玩著玩著他替我擋酒。

「不!我要喝啊!」(呃)

然後他醉了,我們約會了。直到有次感到不對,他怎麼一直藉故離開。身為不疑有他的人,有疑心就是沒錯。從頭到尾,老闆打來的、爸媽打來的,都是他用另一支手機撥給自己的。

(寫給妹子們:有什麼好不捨的?快逃啊。)
(直覺都是對的,錯的都是選擇。)

另外一則奇聞軼事,是多年前的一個女生朋友,自嘲是笨妹。

是那種會在夜店顧包包,陪妳喝完去吃麻辣鍋的忠僕(?)喝瞎的我們有人掉了錢包,我是掉了筆電;都沒有想到她。

最後才知道,她什麼都是假的,連姓名也是。

對於以前是笑看,已經無傷大雅。看到自call男發出交友邀請,笨妹到處說認識我。我沒有喜怒,我忙著阻止香火一直寫康軒。

卻有一種看《三十而已》的感想。

王漫妮啊,妳四十歲以後就會知道,梁正賢是渣男卻不是渣。他都擺明了不是嗎?吃得開的男人反而直接,看妳還要不要,Respect!(?)

四十歲以後也會想念啊,漫妮。

當妳買盤筍子花一百六,兒子一眨眼吃光光。當妳煮了約莫三碗半的飯,兒子又吃到讓妳無米樂。

是正賢帶妳去日料,如今日料是SUKIYA。遭牛丼甜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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